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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制订2011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来源:环球360注册账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16:17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为了培养适应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分制教学管理的要求,现就制订201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意见和规定。

一、制订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总的原则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要求,科学规划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基础,拓宽知识面,强化实践能力,注重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一)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好理论与实践、基础与专业、知识与能力、继承与创新、思想与业务、学习与健康的关系,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照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教学要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为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拓宽知识面,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要处理好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在保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1998年颁布)和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中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的前提下,允许学生根据自己对就业的需要和个人志趣选择课程,鼓励学生跨专业选课,在保持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完整性的同时,又具有适度的灵活性,以利于学生拓宽知识面,实现因材施教的教学目标。

(三)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加强各个实践环节的教学,保证实践教学质量。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包括课程实验、教育(专业)实习、专业见习(考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在内的实践教学体系,精心设计时间教学内容,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努力为学生提供良好实践锻炼的平台。

(四)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努力适应社会需求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要在保证国家对相关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人才需求→人才培养目标→人才素质结构→课程体系结构”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合理地构建课程体系,保证人才培养方案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

(五)注重教学方法改革,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要优化课程结构,按照“少而精”的原则设置课程,通过精选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实践教学等渠道,给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和实践的时间。要积极营造创新教育环境,鼓励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与积极性、主动性,培养、锻炼、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六)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培养基础教育的合格师资

围绕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发挥师范类专业优势,构建体现教师教育特色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重点培养学生潜在的教师素质,增强学生适应基础教育工作的能力。

二、学制、学时及学分

1.学制: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6年。

2.总学分:学生修读总学分实行附加学分制。学生在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还应修满附加学分才能毕业。教学计划学分:文科类专业145学分,理科类专业160学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165学分。附加学分:非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10学分,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8学分。

3.学期与教学活动时间安排:一学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第一学期教学活动时间为18周(其中上课16周,考试与机动2周),第二至六个学期均为20周(其中上课18周,考试与机动2周),第七个学期为20周(其中上课6周,教育(专业)实习12周,考试与机动2周),第八学期为18周(其中上课8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周,考试与机动2周)。

三、教学时间规划

1.四年总周数208周,其中教学154周,寒暑假40周,节假日与机动8周,新生晚入学2周,军训2周,毕业鉴定和办理就业手续2周。

2.教学154周,其中上课128周,实践环节18周[教育(专业)实习12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6周],复习考试8周(每学年两周)。

3.1学时=50分钟,学生总学习时数6400学时(不含双休日),授课最高学时数规定:文科类专业:2400学时,理科类专业2600学时,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2800学时。

四、课程体系与结构

(一)课程体系

各专业按照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综合教育三个模块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

1.普通教育一般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外语、计算机信息技术、体育、综合实践训练等知识体系。重在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素质,外语、计算机等工具性知识的应用能力,体育锻炼能力,为专业教育打下扎实基础。

2.专业教育一般包括学科基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训练等内容,重在培养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3.综合教育一般包括学术与科技活动、文体活动、自选活动等知识体系,重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科研意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

(二)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包括三种类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

1.公共必修课程:包括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体育、大学英语、信息技术等课程。公共必修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2.专业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由本专业及与本专业紧密相关专业的基础性课程组成,在保证学生获得本专业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应体现专业知识的相关性。专业核心课程由反映专业知识结构性特点、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课程组成,课程设置应体现本专业的独特性,设置主要参照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同时兼顾我校实际。专业实践课程是指专业实习、专业见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各师范类专业应把教师教育课程列入专业必修课程中。专业必修课程约占总学分的40%。

3.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拓展课和专业特色课。专业选修课程是为学生提供充分的自主选择空间和多样化的学习机会、提高学生学术发展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的课程,要坚持“新”的原则,及时、灵活地反映学科动态和学科前沿问题。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以及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置多个方向性课程模块。专业选修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4.实践环节:包括实验课、实践课、教育(专业)实习、专业见习(考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军事训练、课外素质拓展活动等。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或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少于总学分(或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少于总学分(或学时)的25%。

5.附加学分:包括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外素质拓展活动、艺术教育等课程。学生必须修读规定的附加学分方能毕业。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积极开展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改变以教师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讲重点、讲难点、讲思路,给学生留有充分思考、自学、钻研的时间。要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加大课程的容量,减少课堂讲授时数,提高教学效率。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和考核,规范和加强学生作业制度,保证教师上课和学生课下学习的时间比为1:2,使学生满负荷学习,提高学习质量。

2.鼓励教师通过网络开设课程,网络课程如条件成熟可通过校园网进行,该课程的学分、成绩和绩点与面授课程待遇相同。

3.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要大力加强实验课、实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特别要加强课程本身的实践环节的设计与实施。含实验的课程实验学时及学分应单列。

4.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的修订,要有利于课程结构的优化,避免课程内容陈旧、重复、分割过细或简单拼凑等状况。在课程的设置上,要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和“无人而不设课”的现象。凡课程设置指导方案中所列专业选修课程必须是在现有条件下二级学院能够开设的课程,不能开设或无条件开设的课程,不得列入其中。

5.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扩大选修课的种类和数量,要尽可能开放专业及专业方向选择权,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机会。在课程设置指导方案的修订中,要在遵循专业学科特点的基础上,给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以便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修课程,为学生成才创造宽松环境。

6.美术、音乐、体育等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的制订要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

7.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专升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参照本方案进行。

8.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可制订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9.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经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处上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并由主管院长审核后下发执行。

10.关于培养方案的具体格式参见附件(格式文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六、其它

1.本科培养方案四年修订一次。

2.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范例

包头师范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

附件: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黑体三号)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黑体五号)

(一)培养目标(标题为黑体五号,正文为宋体五号

(二)规格要求(标题为黑体五号,正文为宋体五号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标题为黑体五号,正文为宋体五号

三、学分分配表(标题为黑体五号,表格内字体为宋体小五号)

 

课程类别

学分

占总学分

理论学分

实践学分

学分数

公共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附加学分

总学分

四、课程设置(黑体五号)

1、公共必修课程(╳╳学分)(标题为黑体五号,表格内字体为宋体小五号,下同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理论

课时/学分

实践

课时/学分

考核方式

学年

学期

先修

课程

备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3

32/2

16/1

考试

1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2

36/2

考试

1春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2

36/2

18/1

18/1

考查

1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54/3

36/2

18/1

考试

2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108/6

72/4

36/2

考试

2春

形势与政策

2

36

36/2

考查

大学英语(一)

4

64/4

64/4

考试

1秋

大学英语(二)

4

72/4

72/4

考试

1春

大学英语(三)

4

72/4

72/4

考试

2秋

大学英语(四)

4

72/4

72/4

考试

2春

计算机信息技术(一)

2

36/2

18/1

18/1

考试

1春

计算机信息技术(二)

2

36/2

18/1

18/1

考试

2秋

公共体育(一)

1

32/2

32/2

考试

1秋

公共体育(二)

1

36/2

36/2

考试

1春

公共体育(三)

1

36/2

36/2

考试

2秋

公共体育(四)

1

36/2

36/2

考试

2春

2.专业必修课程(╳╳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理论

课时/学分

实践

课时/学分

考核方式

学年

学期

先修课程

备注

教育学

3

54

36/2

18

考试

3秋

师范类专业必修

教育心理学

3

54

36/2

18

考试

2春

学科教学法

3

54

36/2

18

考试

3春

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

2

36

18/1

18

考试

2秋

教育研究方法

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

2

36

18

18

2

36

18/1

18

考试

3春

3.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专业方向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分

/

学时

理论

课时/

学分

实践

课时/学分

考核

方式

学年

学期

先修

课程

备注

╳╳

方向(系列)

╳╳

方向(系列)

注:1、文科类专业学生选修学分不得低于43学分;理科类学生选修学分不得低于48学分;艺术、体育类学生选修学分不得低于49学分。

2、学生可根据自己对就业的需要和个人志趣从本专业所列选修课程选修,也可从其他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选修,选修其他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的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规定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的50%。

4.附加学分(10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周

学时

理论

课时/

学分

实践

课时/学分

课程

属性

考核

方式

学年学期

备注

军事训练

2

2周

/2

必修

考查

1秋

军事理论

2

36

36/2

必修

考查

课外素质拓展活动

2

/2

必修

考查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一)

1.5

24

24/1.5

必修

考查

2秋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二)

0.5

12

12/0.5

必修

考查

4春

艺术教育课程

2

必修

考查

注:艺术教育课程艺术类专业学生不修,其他专业学生从各相关学院艺术类课程中选修。

上一条:2011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下一条:2011年-2012年第二学期信息学院实验室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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